关于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08浏览次数:1428

各学院、学部、校区:

为进一步推动产教融合、科教融汇,加强我校与黑龙江省重点产业领军企业、大中小型企业、科研机构、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合作,加快我校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创新,按照《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附件1),现组织建设我校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工作站。

一、工作办法

学院、学部、校区(以下统称“学院”)先行组织申报,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拟支持建设的研究生工作站,报送省教育厅备案,以学院或学科、学科群为单位组织建设,鼓励学科交叉,鼓励跨院系联合申报、联合建设。申报数量不做限制,但必须保证申报质量。

为确保建设成效,优先支持在科研攻关和人才培养等方面与我校有密切合作关系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作为设站单位。为便于各单位组织申报,研究生院协同科工院先行梳理了2023年与我校有密切合作关系的省内企事业单位,供各学院优选设站单位时参考。

二、申报要求

1.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从推动研究生教育发展改革、服务龙江“五大安全”“六个龙江”“八个振兴”的高度,把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要按照思想更加开放、政策更加优惠、制度更加规范、合作更加紧密的工作原则,积极探索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的路径和方法,推动研究生产教融合、科教融汇不断取得新进展。

2.突出创新,着力完善研究生工作站工作制度。根据《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的有关安排,不断进行制度和方式方法创新,研究提出适合本校研究生工作站的管理制度、配套政策和操作办法。重点在导师队伍、日常管理、科研指导、实习实践、学术交流、成果转化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为高质量研究生培养提供管理依据和制度保障。

3.加强协作,扎实推进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发展。从大局出发,与设站单位密切配合,共同担负起对进站研究生的培养和管理责任。双方要以研究生工作站建设为纽带,在联合科技攻关、成果转化、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交流,更好地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全面提升我省研究生教育培养质量。

三、申报材料要求

1.《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1份及PDF电子版(学院+工作站负责人)。其中纸质版需要完成设站单位盖章,研究生院组织评审通过后统一用校印。

2.《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盖章)1份及EXCEL电子版(学院命名)。

3.牵头高校中的分管领导和工作站负责人须提交《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附件4PDF电子版(签字盖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截点

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于2023918日(周一)12:00前,将纸质材料和电子版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培养办公室(格物楼713-3),逾期不再受理。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桦楠

联系电话:0451-86413771

邮箱:jianghuanan@hit.edu.cn

 

附件:1.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建设工作方案

2.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表

3.黑龙江省产教融合研究生工作站申请备案汇总表

4.推荐单位党政意见表

                    5.与我校有密切合作关系的省内企事业单位列表(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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